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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提案第1487号
随着社区医院的逐渐普及,城镇居民医疗条件得到了很大改善,但是正规的社区口腔诊所数量还很少。大部分国民对口腔健康的重视不足,不管是口腔保健意识还是口腔健康水平,整体处于较低水平。从衡量口腔健康水平的几个指标来看,相比于欧美日等发达国家还有很大差距。青少年龋齿率平均高达80%以上、成年人牙周病患率平均高达90%以上、老年人牙齿保有率少于40%(60岁以上老年人保有八个牙齿以上)。然而,基础口腔医疗服务市场(特别是乡村地区)基本为传统的工匠型(师徒相传)个体牙医为主,职业牙医师主要集中在大中城市国有专业口腔、三资口腔医疗或综合医院口腔科,导致了全国口腔医疗资源分布不平衡,城乡差异较大。然而,从总体来看,为数不多的口腔医学专业毕业生大都拥进大中城市的医院,甚至部分人因竞争激烈而转了行,加剧了原本人才匮乏的困境。而广大的小城镇农村地区因为没有一个好的口腔医生,大部分人过早地失去了与其年龄相当的口腔健康。为了改变我国基层口腔医疗资源不足的现状,提出以下建议:
二、基层口腔诊所实行负责人制度,严格人才选拔。诊所负责人必须完成医科大学规定的全部课程,取得学士学位,毕业后在口腔医疗诊所各个主要临床科室工作三年以上,具有一定临床经验,掌握综合技能,能独立地诊治患有不同种类口腔疾病的病人,并经过一定的全科医学知识培训,确保口腔医疗诊所的优质诊疗水平。
三、基层政府主导基层口腔诊所建设,采用个人经营和政府组织相结合的方式,政府负责全面监管。鉴于口腔诊所运营的高成本,口腔医生的诊所日常运营费用及其工资应为其劳动所得加上一部分的政府补贴,其他的部分与正常的社区医院运营性质类似。
四、基层口腔诊所负责在所属区域进行口腔健康与疾病预防的宣传、定期义诊等活动,全面提升区域居民口腔健康状况。根据口腔疾病预防重于治疗的特点,基层口腔诊所的职责不仅在于治疗口腔疾病,更应投入精力宣传和预防口腔疾病的发生,培养所负责区域居民健康的口腔习惯,从而逐渐改善我国口腔健康状况。

